上月,台北火車站地下街設置11年、被暱稱為「鳥人」的公共藝術「夢遊」,因合約期滿「榮退」拆除,引發市民不捨,還有youtuber製作「北車鳥人消失了」影片追憶,象徵公共藝術已成為台灣人的集體記憶。因應公共藝術形態日趨多元、地位日趨重要,文化部預告修正「公共藝術設置辦法」,首度將遴選小組比例、編列10年管理維護經費、拆除移置需提計畫等退場機制明確入法。
文化藝術獎勵助條例明定,公共建築應以造價1%設置公共藝術。但近年公共藝術爭議不斷,有的太強調藝術性、與建物周遭環境不相容;有的觸犯當地宗教或政治禁忌,造成民眾與藝術家的衝突。此次修法明定,公共藝術評選小組必須有五分之一是執行小組成員,同時視覺藝術專業人士不得少於二分之一,確保評選小組兼顧藝術性、也能掌握此一公共藝術的周圍環境與居民需求。
現有的公共藝術設置法僅規定公共藝術需設一年的「保固期」。曾任台北市公共藝術審議委員的策展人胡朝聖指出,許多公共藝術結束保固期後,便苦於缺乏維修經費,「公共藝術變成公共災難」。尤其現在許多公共藝術大量採用電腦、液晶螢幕或互動裝置,相較於傳統的銅雕、石雕型公共藝術更容易故障,必須編列常態性的維修經費。
此次修正公共藝術設置法,新增常設性公共藝術完成後,須編定至少十年期之管理維護計畫及經費規劃,並送審議機關備查;但因公共藝術型態多元,可就其型態撰擬具年限的管理維護計畫。
年初落成的台南市立圖書館總圖,邀請英國藝術家保羅.考克斯基在大廳天花板創作公共藝術「陣風」,作品凝結書頁在風中翻飛的瞬間,讓圖書館變身網紅打卡的美麗景點,但其高度讓清潔有難度。南市圖館長洪玉貞表示,「陣風」設置之初便訂定維護計畫,定期找藝術團隊運用高空作業車清理維護。胡朝聖表示,並非每個公共建築的業主都有維修公共藝術的概念,期盼入法後能具體落實。
位於台北車站地下街的公共藝術作品「夢遊」,是藝術家何采柔、郭文泰2010年受台北捷運公司與台北當代藝術館邀請所設置的作品。其怪誕逗趣的鳥頭造型,被暱稱為「鳥人」、「鳥頭人」,名列「台北十大都市傳說」。「夢遊」卸除當日,當代館於臉書向大眾道別後 ,迅速累積大量按讚與留言表示不捨,收到的熱情迴響讓藝術家也感到驚訝。
台北當代藝術館教育發展暨發展行銷組林育華指出,根據當代館與北捷的合約,「夢遊」的設置期限是5月31日。加上設置多年,作品及配件都需整體維護,在和藝術家溝通原委後,決定讓「夢遊」正式畢業,清潔維修後歸還予藝術家,目前作品還在清潔階段。
她表示,「鳥人(夢遊)」引發的回響,創下台灣公共藝術的紀錄。有遊客視它為路標,也有網友為它打造神秘都市傳說,認為「走北車地下街為什麼那麼會迷路,全因鳥人的詛咒」。
「北車鳥人」傳說還紅到美國,有美國網紅製作「神秘的台北鳥人」影片。「鳥人」也成為日本遊客最愛的台北景點,稱它為「台灣最奧妙的生物」,各社群網站都可見到「鳥人」身影。
當代館曾為「夢遊」打造導覽服務、公共藝術專書與文創商品,目前全部一掃而空。連一手打造「夢遊」的藝術家都很驚訝,「明明是裝置藝術,怎麼變成路標和都市傳說」。
然而若根據公共藝術設置法修正草案,未來公共藝術的移置或拆除,必須研擬移置或拆除計畫,提送審議會審議通過後辦理。策展人胡朝聖認為,已成市民集體記憶的公共藝術,「退場」過程應該予以記錄、包括製作紀錄片或整理文獻,為曾經經歷或來不及經歷的人留下歷史,而不是「神不知鬼不覺地移除」。記錄公共藝術移除的過程,以及讓市民分享公共藝術的記憶,也是公共藝術教育的一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