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:文化部社區營造青銀合創實驗方案補助作業要點(106年3月7日文源字第10630049902號令修正)
公告事項:
一、 申請時間:自公告日起至中華民國106年5月1日止(以郵戳為憑),依規定格式及至109年計畫期程,報送執行計畫至本部辦理審查。
二、 計畫期程:毎一入選方案本部將自徵選完成簽約後,持續輔導執行至中華民國109年10月30日止,以利奠定社區組織永續發展之基礎。
三、 申請對象與要件:
(一) 第一類(青銀合創發展在地知識):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大專院校、民間團體(不含政治團體)及社區大學。
(二) 第二類(青銀協力堅壯社區組織):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民間團體(不含政治團體)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。
(三) 申請要件:
-
為持續引入青年創意及專業,促進社區組織發展,任一類提案均需聘任三十五歲以下之青年一名(以起聘時間為認定基準),共同投入組織經營之策略規劃,所需經費得申請補助,並依本方案之酬金標準支應。
-
申請第二類之提案,另需提供至少三個社區之合作意願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