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活動時間:2016/03/19-2016/04/22 23:59

台北當代藝術館展出的【蜷川實花展】(MIKA NINAGAWA),作品大膽創新而多元,藝術家喜以濃艷飽和的色彩,將花卉、金魚、女人等影像素材,營造出一種介於現實與夢幻之間的綺麗場景,在本展中同時展現個人特色和日本文化特質。今年3月呈現給臺灣觀眾的特展,除了是蜷川實花首次大規模的回顧展,也將是其世界巡迴展的首站。當代館將特別呈現不同面貌的蜷川實花,鋪陳藝術家全方位的創意與才華,以及藝術家透過創作兩面進行的自我探照和當代文化觀察。

本次展出舉辦《拾‧花》影像徵件比賽,邀請各路影像創作好手,以「拾‧花」為主題,透過靜態影像製作,分享屬於個人獨特的生命花園!凡投件者經審核通過,將公告開於台北當代藝術館官方Instagram,由觀眾共同票選最佳人氣獎!得獎者將獲得精美禮物,首獎將獲得藝術家專屬簽名海報及各項好禮,獎項豐富精美,歡迎您與我們一同展現獨一無二的「拾花」風景!

 

一、參加對象:

不限資格,歡迎各領域創作者投件。

 

二、作品規範:

1、以《拾‧花》為主題,提出具有創新風格及豐富意涵之作品。

2、徵件類型限純攝影媒材,不限暗房沖洗處理、數位攝影或電腦編輯。

3、須為尚未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。

4、交件格式為TIFF檔案或JPEG檔案,解析度須調整至少300-500 dpi(亦可考慮正方形)

5、僅供個人投件,每人至多投2件作品為限。

6、作品不得為連作,每件作品均需有作品名稱。

7、作品不得做任何註記、塗色或簽名,違者視同棄權。

8、活動報名表、著作權財產聲明書之文件皆為一件作品一張,不同作品須各自填表。

9、繳交之作品(含報名表、著作權財產聲明書、作品圖檔)經投件後,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予以抽換、變更或補充。

10、完成繳交作品者,統一由當代館完成報名日期後三日內通知報名成功,並公開於官方Instagram相簿公開露出,開放觀眾票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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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報名收件:

1、活動統一線上報名,請於當代館官方網站下載徵件報名表單(https://goo.gl/xGnf2p)。

2、填妥指定表並連同作品圖檔E-mail至 mocataipeicd@gmail.com,將由專人統一確認回覆。

3、收件日期即日起2016/04/22 23:59止,餘時恕不受理。

4、若所繳交作品與參賽作品規範不符,以及未簽署報名表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(親簽文件需自行掃描),一律取消參賽及得奬資格,不得有異議。

 

四、徵件評選&領獎通知:

1、投件作品經資格審核通過者,3日內公告台北當代藝術館官方Instagram,公開邀請一般大眾共同票選。

2、評審結果於 2016/05/02 公佈當代館官網,並由專人各別通知得獎者於指定時間內領獎,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
 

五、評選獎項:

1、當代拾花獎 1 名:

作品公告當代館官方 Instagram,活動期間獲得人氣數前 1 名者,即贈「展覽限量簽名海報」、「展覽手冊」、「展覽專輯」、MOCA年度票、MOCA紀念商品各乙份。

2、人氣優選獎 15 名:

作品公告當代館官方 Instagram,活動期間獲得人氣數前 2-15 名者,即贈「展覽限量海報」、「展覽手冊」、「展覽專輯」、MOCA年度票各乙份。

3、護花使者獎 16 名:

活動期間凡於票選出之前 1-15 位人氣優選作品留言者,隨機抽選 16 位幸運得獎者(每件作品各1名),即獲贈MOCA年度票、MOCA紀念商品乙份。

4、感動加映獎 10 名:(熱情追加獎項)

作品公告當代館官方 Instagram,活動期間獲得人氣數前 16-25 名者,即贈「台灣晶碩光學之蜷
川實花版限量金屬盒日拋一元兌換券(花色隨機)」乙張。

螢幕快照 2016-03-30 上午11.12.50

 

六、注意事項:

1、得獎作品之使用版權為創作者與當代館共有,創作者與當代館共同擁有作品發表權及使用權,當代館對於獲選者送件內容之相關資料,擁有非營利性研究、攝影、宣傳、圖片刊登、公開展覽及播送之權利。

2、參賽作品限「未曾公開發表者」且「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」,並不得翻攝、抄襲他人作品。若有以下情形之一,經檢舉查證屬實者,視同棄權不予評審;已入選者,取消入選資格,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品,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、執行單位無關。

(一)抄襲或臨摹他人者。

(二)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著作權不明者。

(三)安全條件堪慮者。

(四)不符合本簡章之規定者。

3、若作品有清楚可辨識之人物時,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。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,即涉及肖像權,參賽者應謹慎衡酌,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,如果是未成年(20歲以下)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,併送主辦單位;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,若獲獎經主辦單位公開運用時,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,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(獎位不遞補),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。

4、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並公告至活動相關網站,恕不另行通知。

5、凡參與本案之藝術創作者或團體,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事項。

 

※ 活動窗口: mocataipeicd@gmail.com/ 02-2552-3721#222 章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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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http://www.mocataipei.org.tw/index.php/2012-01-12-02-47-11/news/1899-2016-03-17-13-25-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