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推廣閱讀及臺灣文學創作、行銷,營造良好藝文發展環境,提倡人文思想及文化平權理念,提升國民人文素養,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,文化部特訂定「推廣文學閱讀及人文活動補助作業要點」,據以辦理補助事宜。105年度第2期(7-12月辦理之活動)申請案件受理時間自105年4月8日至5月7日止,請於限期內逕上本部獎補助系統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PointDetail.jsp?Key=35&P=726)線上申請,並將申請表件以郵寄或親送本部(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)人文及出版司辦理。郵寄者以郵戳為憑;親送方式應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部,逾期者不予受理。
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公私立學校、民間團體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,其中自然人申請項目以文學閱讀推廣活動類之「國際文學交流」項目為限;公私立學校提案以具全國性活動為限。補助項目分為三類:「文學閱讀推廣活動類」、「人文思想推廣活動類」及「文化平權推廣活動類」。詳細補助內容及相關規定請逕上網查閱。如需進一步諮詢,請電洽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各承辦窗口:
文學閱讀推廣活動類:李小姐02-8512-6475
人文思想推廣活動類:蔣先生02-8512-6465
文化平權推廣活動類:聶小姐02-8512-64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