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款名稱: | (110年)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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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: | 文化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激勵青年因應文化、社會、環境及經濟等議題之挑戰,透過掌握在地知識,連結村落文化及社區營造與社群網絡,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之計畫,實踐公民文化行動,期創造文化新生活價值,厚植地方多元文化能量,營造協力共好社會,特訂定本要點。 |
獎補助對象說明: | 參賽資格: (一)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,以個人名義提案。 (二)前項本國人士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;外籍人士為需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,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,並檢附相關證明,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。 |
受理單位: | 文化部-文化資源司 |
承辦人: |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古惠茹8512-6309 |
備註: | 執行期程:以109年核定日起至預算年度之十一月三十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。 獎勵額度:經評審通過獎勵者,得核給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(惟仍應依實際評審情形核給額度)。 |
受理申請日期: 線上申請教學 |
1.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_個人 109/08/27 12:00~109/10/13 23:59 線上申請 |
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 (1)
5-著作權授權同意書(獲獎後提供)
4-執行實作切結書(獲獎後提供)
3-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
2-合作對象同意書
1-計畫書格式